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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29 11:17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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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教育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教育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拉萨市2019年教育系统决算公开汇表

二、拉萨市教育局2019年局机关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三、拉萨师专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四、拉萨二职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五、拉萨市一职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六、拉萨市北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七、拉萨市二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八、拉萨市三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九、拉萨市四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拉萨市北京实验中学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一、拉萨市江苏实验中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二、拉萨市师范附小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三、拉萨市特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四、拉萨市江实幼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教育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教育系统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教育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教育局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十二所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拉萨市教育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及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参与试验与普及社区教育。

(三)编制地方教育指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巩固提高工作。

(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科研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市学校教师资格证办理,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招聘及分配。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六)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党建、理论宣传与德育、国防教育、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和规范字推广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汉语、藏语的“双语”教学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的预算安排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承担拉萨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录取和相关协调工作。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统一规划全市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十三)负责体育队伍建设。审核市级体育最高纪录和申报破自治区体育纪录。负责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和市级体育彩票销售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体育产业市场。

(十四)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教育局(拉萨市体育局)包括以下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章印鉴、档案、信息、督查督办、内保、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后勤保障、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发放。

(二)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及管理;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办学体制改革,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负责全市基础教育交流、合作及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录取及协调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综合协调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三)师资管理科

负责各级各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初级中学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和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及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奖惩及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招聘及师资调配;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劳资、年度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管理。

(四)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相关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及经验推广;负责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拟订办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管理权限,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参与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社区教育实验与普及。

(五)德育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拟订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学校德育工作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全市学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德育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学校“普法”工作,负责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外辅导员三支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儿童工作;负责学校艺术、国防、环保教育等工作。

(六)安全卫生办公室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卫生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安全、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日常安全和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以及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基本建设安全、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督导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对县(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行业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负责对本市中学以下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与评估;负责对普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实施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培训教育督导人员,指导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拉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体育科(竞技体育和体育彩票管理科)

拟订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负责国民体质监测;负责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负责市级裁判员队伍管理和培训;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市业余训练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参与各类专业赛事,指导各级业余训练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技术攻关 成果推广,推动体育标准化和公共服务建设;管理监督公共体育设施;负责市级体育彩票销售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开发体育产业市场。

(九)计划财务审计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教育系统预决算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规章、内部审计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医保等各项社会保障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的安全监管。

(十)政工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及理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及退(离)休人员、妇女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工会工作;负责机关“普法”、扶贫工作;负责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一)教研所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意见,研究并报告我市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状况和需要采取的措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检查督促全市基础教育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教学管理情况。负责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负责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和指导教改实验,积极推动教学改革。负责对学科教学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和改进检查评估的手段和方法,探索考试制度和方法的改革。负责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十二)考试中心(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招生工作方针、政策,发挥招考监督职能,全面完成招生考试工作各项任务。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组考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招生考试工作的调研,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宣传报道等。

(十三)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资助中心)

负责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学校的就业相关政策以及实施意见,结合本年度就业形势,确定就业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负责提供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进行学生就业咨询与指导。负责全市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做好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

(十四)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电教馆)

负责研究制定电化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电化教育实验与研究,指导各县区、市直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网络建设、管理、研究、应用与评价;负责收集、编制、整理电教教材和资料,供应电教教材和设备;负责信息技术学科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其它学科课程整合;培训电教人员。

(十五)市所十二所学校

负责全市师范大专,高中职业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部分 拉萨市教育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拉萨市2019年教育系统决算公开汇总表

二、拉萨市教育局2019年局机关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三、拉萨师专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四、拉萨二职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五、拉萨市一职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六、拉萨市北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七、拉萨市二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八、拉萨市三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九、拉萨市四高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拉萨市北京实验中学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一、拉萨市江苏实验中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二、拉萨市师范附小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三、拉萨市特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十四、拉萨市江实幼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总收入177854.0797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184286.20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为135728.2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为48557.987748万元,2018年总支出136020.4188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96823.774859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7854.07973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为19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201.723万元,事业收入为672.449145万元,其他收入3607.95707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全年总支出136020.418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7439.9758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38580.4429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132064.3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为12654.1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为36167.3759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全年总支出136020.418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7439.9758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38580.4429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020.4188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790.938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1.56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0309671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为15767.76500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5767.765006其他资本性支出24157.051265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661.794061万元。

教育支出(类)132661.79406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102669.16万元;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支出(项):33657.448049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普通教育(项)67810.47054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194.76678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3895.271785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4223.087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48248.45293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教育支出(项):1033.872415万元;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6612.592523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11248.892045万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特殊教育(项)2271.016033万元。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033.87241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32.17468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975万元;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教育系统2019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412.43 204.2892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30.49 7.7292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381.94  196.5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1.94  196.56
(2)公务用车购置数  26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21.94  124.135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04.2892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208.14万元减少了101.88%。具体如下:

上年公务接待费30.49万元。只是局机关的接待费,今年各学校接待费包含共计接待费为7.729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3.95%。

上年公务用车经费381.94万元。只是局机关的公务用车费,今年各学校公务用车发费包含共计接待费为196.5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66.96万元,主要今年未车辆购置。

六、2019年度教育系统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拉萨市教育系统运行经费支出1360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39.98万元,项目支出38580.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60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38580.44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教育系统2019年遵守拉财字【2018】16号关于印发(拉萨市本级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按五拾万以上采购的项目都给财政申请进行了政府采购并执行了政府采购的每一个程序。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28646.6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30.36元,固定资产16516.26万元。

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2213.7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970.198万元。

2.固定资产中:房屋329896.69平方米,账面价值5171.54万元;车辆53辆,均为业务公车,账面价值149.23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2019年,教育系统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

2019年,拉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追加资金到编制2019年度预算,全面要求各部门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校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3.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

2019年,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局校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与实际工作基础。

十、 债务情况说明

拉萨市教育系统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我局主要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1565.63万元,主要是市直学校房屋建设类。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教育局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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