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无障碍  

拉萨市教育系统关于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24 10:40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学校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深化全市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拉萨市教育局成立深化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组      长:康娜美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中 楚 成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普布卓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王    斌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向    宗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缪 榕 楠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 建 峰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立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毛 雅 丽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刘 咸 春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局机关科室负责人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本县(区)、本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内容和检查范围

(一)检查重点

突出油气罐区、建筑施工等重点部位,校车、公务用车、私家车等重点车辆,电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城市交通要道等重点路段和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二)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关于印发〈拉萨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拉教发〔2017〕113号)文件精神学习领会、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及台账建立情况。

4.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工作机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结合教育行业实际开展专项检查

1.危险化学药品:重点对实验室化学药品档案建立不规范、记录不清楚、信息掌握不准确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对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进行专项整治;对学校在药品提取登记、回收登记、出库、入库、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到位等进行专项整治。

2.交通安全:重点打击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校车、私家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问题;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和主动乘坐有资质的交通工具的意识。

3.食品安全:重点打击食品安全教育不开展、不经常、无实效等问题;专项整治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资质、无培训证书、健康证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塔吊或脚手架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等问题。

5.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锁闭、消防安全教育不到位、火灾应急疏散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6.防溺水事故:加大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力度,引导学生不下河游泳、主动规避危险,提倡有效施救、杜绝不具备救援能力参与施救现象发生;进一步建立家校沟通衔接机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7.汛期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全面排查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突出对学校校舍存在被冲毁危险、易产生山体滑坡、山洪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自然灾害各类应急预案及演练,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8.传染病防控: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好晨检、午检、晚检和定期不定期消毒制度,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扎实开展好卫生清扫、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上预防传染病事件发生。不断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能够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四、时间安排

2017年7月至10月。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7月20日—7月28日)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彻底整改隐患。要及时召开会议,工作方案或计划于7月2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卫办。

(二)查缺补漏,自查自纠(7月29日—8月28日)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学校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市教育局将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开展暗查暗访,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28日前报局安卫办。

(三)深入检查,集中整治(8月29日—10月10日)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将对重点县(区)教育局、重点学校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于9月28日前报局安卫办;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局安卫办

(四)全面总结,防范未然(10月11日—10月31日)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总结验收工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好的经验做法与大检查总结于10月21日前一并报市局安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切实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牢固树立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从源头上抓好安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宣传资源,灵活宣传形式,及时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推进措施、方法步骤,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知晓、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抓好,彻底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工作不力、检查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活动期间,我局将对各单位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