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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10:44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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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柳梧新区、空港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校,拉萨市第一、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的鲜明导向,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就进一步规范2021年秋季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基础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藏教办〔2021〕)要求,建立健全0-15周岁人口信息库,全面摸清适龄人口底数,合理确定招生对象,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科学组织招生工作,做到学前教育“能招尽招”、小学招生“应招尽招”、初中招生“整班移交”、巩固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聚焦社会关切,促进教育公平。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公职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严禁组织、参加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严禁借招生之机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各类有价证券;严禁以“升学”、“谢师”、“欢送”等名义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违纪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加强对规范招生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对各县(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在招生过程中,对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严密加强监督管理

加大信息公开,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招生信访问题。加强招生预警,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指定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若有疑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加强对招生工作和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管理等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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