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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及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16:09
来源:拉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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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职、二职,各县(区)教育局,柳梧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校:

为全面做好2023年寒假各项工作,提前筹划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2月30日。

(二)开学时间

2024年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27日至2月29日,高中阶段学校于2月27日开学报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月28日开学报到,幼儿园和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于2月29日开学报到;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职工提前返校,做好开学前准备。

二、切实做好假期各项工作

(一)统筹安排期末假期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临近期末考试,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好教育教学总结、新学年教学计划等工作,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不得以期末考试为由,加快教学进度或提前结课,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更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劳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课后服务活动。县(区)教育局要对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科学合理指导学生和家长安排寒假生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学习、锻炼、休息相结合。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科学、适量布置家庭作业,鼓励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等志愿者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县(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隐患,不留盲区、死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掌握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值带班制度,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值带班制度,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做好校园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突发事件务必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三是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利用假期时间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教材供应、教学设备的配置和学生食堂、公寓宿舍的管理维修、水电气供应维护等后勤服务工作,确保春季学期如期、安全开课。

(三)全面加强师生员工管理。一是做好师生回家返校安全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平安到家、有序返校。市一职、二职、市特校、各高中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跟踪掌握学生离校返家情况,防止学生离校后在外逗留,杜绝因此出现的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二是提前告知家长假期安排,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管护和健康教育,要教育引导家长不向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全面消除宗教消极影响;引导学生主动远离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参与宗教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过好当下幸福生活。

三、全面做好春季开学准备

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做好开学前物资储备,保障“三包”物资、教材等及时到位;要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系列要求,全面开展卫生整治,对教室、宿舍、学生食堂等场所和校园周边开展卫生清扫工作,做好重点设备检修,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学期顺利开学。要做好教学准备,上好“开学第一课”,认真规划春季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规范课堂教学,提升教育质量,优化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同时,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学校开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平稳起步。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基教科  0891-6329524

          市教育局安卫办  0891-6324815

          市教育局值班室  0891-6324168

拉萨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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