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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8-30 10:57
来源:拉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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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学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新学期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监护人持转学相关材料(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电子学籍信息)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接收后,启动电子学籍转接程序,由转入学校发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如所联系学校相对应年级无空余学位,转学无法落实的由城关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各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派位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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