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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教育局智慧校园试点项目咨询设计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11:03
来源:拉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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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我局拟对拉萨市教育局智慧校园试点项目咨询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拉萨市教育局智慧校园试点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二)建设内容: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智慧教学/学生/教务/教师服务等业务系统、统一门户及移动端应用等。

 (三)项目预算(设计服务费):人民币1.86万元(固定总价)。

(四)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配合采购人完成市经信局评审为止。

二、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及权重如下:

评分因素

分值

说明

报价

20

固定价格1.86万元,响应即得满分

类似业绩

40

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0分,满分40

项目负责人经验

20

3年以上经验得10分,5年以上得20

服务承诺

20

承诺按时提交、配合修改、通过评审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信息化)。

(四)近三年内至少具有1个信息化项目咨询或设计服务业绩。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3.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设计与实施分离要求: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主体实施的投标。须出具《不参与后续实施投标承诺书》。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需密封递交,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明确承诺完全响应固定总价1.86万元);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复印件(信息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承诺按要求完成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评审答辩、配合后续修改等);《不参与后续实施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一)公告期限:2026529日至202662日(3个工作日),在拉萨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68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0号拉萨市教育局电教馆205室。

  (四)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228985659

六、其他说明

(一)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参加市经信局组织的评审答辩会,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进行方案汇报。

(二)若设计方案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通过评审,供应商须在无偿修改至通过;若因采购人需求重大变更或政策调整等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拉萨市教育局

20265月29日

智慧校园试点项目咨询设计服务比选评分标准

一、评分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得分相同,以业绩得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以项目负责人经验得分高者优先。

3.报价为固定价格1.86万元,所有有效响应均得满分。

二、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20

响应1.86万元固定价格,得20分;报价超过1.86万元按无效响应处理。

2

类似业绩

40

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每提供1个信息化项目设计或咨询业绩得20分,满分40分。须提供合同,加盖公章。同一项目多次签约不重复计分。

3

项目负责人经验

20

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信息化相关工作经验,得10分;5年以上得20分。须提供简历及相关证明(如社保记录、工作证明、职称证书等)。

4

服务承诺

20

提供服务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

1)按时提交设计方案,得5分;

2)配合采购人参加经信局评审答辩(项目负责人到场),得5分;

3)设计方案未通过评审时无偿修改至通过,得5分;

4)承诺不参与后续主体项目实施投标(已单独出具承诺书的,此项自动得分),得5分。

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三、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 = 报价得分 + 类似业绩得分 + 项目负责人经验得分 + 服务承诺得分

四、无效响应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参与评分:

1.报价超过1.86万元(含报价上浮);

2.未提供资质证书(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信息化));

3.未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4.被列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5.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逾期递交;

6.存在公告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情形(如联合体响应、存在关联关系等)。

五、评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比选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2.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业绩、经验等进行核实的权利。

3.评分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拉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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