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教育系统2020 年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编制目的
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正确及时、妥善处置我市教育系统发生的或可能发 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教育部、拉萨市委、市政府及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校、局辖民办学校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食品安全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为主,积极演练。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工作,超前安排,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积极开展好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拉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局机关、市直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督察、协助县(区)教育局开展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樊锋旭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中楚成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向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金龙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渠汇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凯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海缨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立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贺门龙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
仁青旺堆 市教育局安卫办主任
杜鹏 市教育局政工科科长
才旺多吉 市教育局师资科科长
杨兴 市教育局德体科科长
王运祥 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拉庆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格桑德吉 市教育局职社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张丽萍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尼玛 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张耿荣 市教育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尼玛卓玛 市教育局教研所所长
肖洪成 市教育局基建办主任科员
宋晓婧 市教育局语委办负责人
索多 市教育局电教馆副馆长
扎西平措 青少年实践基地主任
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各校校长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相应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好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渠汇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仁青旺堆 市教育局安卫办主任
成员:局安卫办全体成员
职责: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上传下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宣传报道领导小组
组长:叶海缨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兴市教育局德体科科长
成员:局德体科全体成员
职责: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防止发生造谣、传谣、信谣事件。
(三)网络舆情管控小组
组长:陈金龙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索多市教育局电教馆副馆长
成员:市电教馆全体成员
职责:与区、市网监部门进行对接,实时监控网络舆情,及时报告网络监控情况。
(四)学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向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丽萍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成员:局基教科全体成员
职责:合理安排学生的课堂和课余生活,控制学生的无序成群外出,组织团干部等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五)教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周凯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才旺多吉市教育局师资科科长
成员:局师资科全体成员
职责:对教师进行教育政策、教育法规的宣传和解读,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六)后勤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贺门龙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拉庆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聂姗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成员:局计财科全体成员
局办公室全体成员
职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应急情况下的交通、饮食和医疗等保障工作。 未安排具体任务的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
(一)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停止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迅速联系当地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请求援助,同时通知学校领导快速赶赴事故现场。
(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及时将受伤师生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救治,同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
(四)停止使用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中毒食品来源店;控制和切断可疑水源。
(五)配合市场监管、卫健部门,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六)配合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公安部门封存和保护现场,对中毒或可疑中毒食品取样留验。
(七)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中毒学生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八)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侦破工作。
(九)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
(十)开展食品卫生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和逐级上报制度.由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领导、值周教师、治安防范人员、班主任、信息报告员、兼职人员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主
管领导报告。
(二)事故发生或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5—10 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必须在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领导报告,并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七、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经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和相关部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6、本应急预案自2020 年6 月2 日起实施。
拉萨市教育局
2020 年6 月2 日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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