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202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批示指示及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着力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关区结合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立足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拉萨市城关区202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和区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完善招生入学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平化,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保障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依法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结合片区现状、区域学龄人口密度、学校分布、学位供给力、生源现状、人口增长趋势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整招生片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平均衡
着眼公平入学,优化招生规则,推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划片方式,着力化解现行招生片区存盲点、有重叠、欠合理等调整滞后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健康稳步发展。
(四)坚持统筹调剂
按照教育部消除“大校额”“大班额”目标要求,根据办学规模,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顺次流程,统筹调控、分流招生人数,有效控制班额、校额,缩小校际间生均教学资源差距。
(五)坚持阳光招录
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强化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解读,引导预期、接受监督,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入学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三、片区划分
根据地理位置、学校分布、人口密度、学位供给力等要素,以“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划片招生。“单校划片”小学:城关区娘热小学、拉萨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拉萨广西友谊小学、城关区夺底小学、城关区海淀小学、城关区白定小学、城关区海萨小学、拉萨市第一小学、城关区第七小学(第一小学分校)、城关区吉崩岗小学、拉萨市实验小学、拉萨市第三小学、城关区第六小学(城关区第二小学分校)、城关区纳金小学(含城关区第八小学)、城关区藏热小学、城关区第十小学。“多校划片”小学:拉萨北京小学与城关区当巴小学;城关区拉鲁小学与城关区雪小学;城关区第二小学与城关区海城小学;拉萨市实验小学东城分校与城关区第九小学。
初中阶段学校均为单校划片。2024年秋季学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优化调整招生片区的指导意见,立足区域实际,结合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数据,对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进行调整优化,同步纳入招生系统平台实行线上招生,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校区班级设置、深化“集团式办学”及“名校办分校”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城市功能完善,解决部分区域“择校热”的问题,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校区具体招生范围划分详见附图。
四、入学对象
(一)小学阶段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4年度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招生录取
(一)城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录取顺次
(1)房户一致。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且其父母一方持有该区域内合法房产,以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为入学依据的。
(2)房户不一致。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且其父母一方持有城关区辖区内的合法房产,以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为入学依据的。
(3)有户无房。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在招生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其父母均无城关区辖区内的合法房产,以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为入学依据,依照以下顺次招录:①入学对象及父母一方租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②入学对象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共同居住,该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③入学对象及父母一方租赁私有住房居住,同等条件下,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者优先。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手写、破损、粘贴的居民户口簿须及时到登记的派出所更换)、居所房产证明{含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查验房屋买卖备案合同;自建住房由房屋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证明(含结婚证)、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3.录取规则
(1)单校划片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人数时,应招尽招;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按照录取顺次录取,录取同一层次适龄儿童少年时,如学位不足,该层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多校划片学校。按照录取顺次、当年多校划片学校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平台公开摇号派位等程序确定录取学校。录取同一层次适龄儿童少年时,如学位不足,该层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摇号录取;未被录取到片区内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二类课程生源所在片区无学校开设二类课程的,原则上根据相对就近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学校。如:吉崩岗小学片区安排到海城小学及第二小学多校片区、第三小学;夺底小学片区安排到广西友谊小学;第十小学、娘热小学片区安排到师范附小;海萨小学片区安排到白定小学;城关区第六小学片区安排到海城小学及第二小学多校片区;第六中学片区安排到第七中学;江苏中学片区安排到第四中学。具体安排以当年实际开设课程为准。若相对就近学校二类课程无空余学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军人子女。具体指解放军、武警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的子女。
公安民警子女。具体指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具体指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消防员。
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资料执行。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残疾类型和程度,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就近就便的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于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但又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多重残疾并持有相应等级残疾证)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送教上门。
(四)随迁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入学对象父母一方持城关区有效签注期内的居住证,以居住证登记的地址作为入学主要依据。
1.所需材料
家庭户口簿、入学对象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证明材料等(含结婚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2.录取规则
片区内学校满足城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优待对象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时,若报名随迁子女数少于剩余学位数则全部接收;多于空余学位时则摇号录取;摇号未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各学校按招生计划招满无空余学位时,不再接收。
(五)相关说明
1.入学对象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的顺次担任监护人。
2.家庭户口簿不能体现入学对象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
3.入学对象监护人须提供真实信息、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入学对象录取资格。
4.片区指各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5.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拉萨市城关区外,随父母一方到城关区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6.随迁子女入学,其父母一方须持有拉萨市城关区有效签注期内{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的居住证办理入学手续。随迁子女父母均无拉萨市城关区有效签注期内居住证的,视为不具备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基本条件,不予安排入学。2024年度秋季招生因政策发布时间原因,暂设立居住证受理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可认定临时居住卡)。
7.不服从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责任由入学对象监护人承担。
8.各学段新生招生、派位时间内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责任由入学对象监护人承担。
9.双胞或多胞胎入学对象,在提供资料审核通过后,实行同校入学政策,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起执行。
10.转学生受理时段为新学期正式行课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各级教育部门当年公布的开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户籍学生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学籍卡,随迁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及居住证原件、学籍卡等证明材料。
11.转学生以就读学校空余学位为基础,不得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额标准接收学生,户籍学生若该学段学校有空余学位,应当接收;若无空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随迁子女转学若居住所在地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应当接收;若拉萨市城关区该学段无空余学位时,须返回原户籍或原学籍地就学。
12.引进人才、招商引资等入学对象按照上级政策执行;优待对象入学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按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入学流程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我区中小学校招生全面启用“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完成招生摸底、材料审核、招录学生、发放通知、入学报到等工作。
(一)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时间:
2024年7月13日—2024年8月12日
(二)时间安排:
7月13日—7月31日:入学对象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上传入学对象信息(7月13日15时正式开放服务系统,7月31日20时关闭服务系统)。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上传入学对象信息后,持原件到所属村(居)委会线下审核。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搜索“LSCG入学服务”,进入“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小程序,注册账号并上传入学对象信息及相关资料。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线下审核,招生学校在线上同步审核证明材料。
方式二:电脑端登录“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唯一指定地址:https://www.lscgzs.org.cn),注册账号并上传入学对象信息及相关资料。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线下审核,招生学校在线上同步审核证明材料。
8月1日—3日:各学校发布招生计划,按计划招生并发放入学通知(手机短信息告知)。
8月4日—5日:在城关区第二小学仙足岛分校区(原北高)对小学阶段未被录取入学对象统筹调剂派位。
8月6日—7日:在城关区第二小学仙足岛分校区(原北高)对中学阶段未被录取入学对象统筹调剂派位。
8月10日:各学校学生报到。
8月12日:各中小学正式行课。
(三)具体流程:
1.信息上传。法定监护人注册、登录“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学段、户籍类别选择入口,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入学对象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前往所在村(居)委会,初审核实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招生学校在线上同步审核证明材料。
3.制定计划。区教育局根据信息填报情况完善招生预测预警机制;招生学校制定招生计划。
4.招录学生。根据生源类别、报名人数、入学规则、录取顺次、招生计划完成招录并发放入学通知(手机短信息告知)。
5.入学报到。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对象持家庭户口簿原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拉萨市城关区202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由城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电话:
1.城关区教育局基教办(政策咨询):0891-6334332
2.城关区教育局督导办(监督投诉):0891-6332026
(工作日时间:9:30至13:00、15:30至18:30 )
附件:
1.2024年秋季学期拉萨市城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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