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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8 14:09
来源:拉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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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区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专任教师施教能力,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全面推进五个100%教育目标的实现,振兴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活动意见》(藏教师〔2018〕16号)精神要求,自2018年起,在全市启动教师岗位技能大练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以“立足教师技能提升,凸显练兵实效,构建高效课堂”为主题,紧扣立德树人,主动适用“教育强市”战略对新时代教师的新要求,聚焦教育质量提升,强化教师责任感使命感,将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之中,与改进教学业务管理相结合,让已有资源效益最大化,全力破解制约教师成长的体制瓶颈和机制障碍,形成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全力谱写拉萨教育改革“奋进之笔”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层级性。强化学校用人的主体责任,突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督查职能,发挥教研、培训和电教等业务部门对练兵活动的督查指导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全员性。教师岗位技能大练兵是进一步推进继续教育和校本教研、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要求教师人人参与、人人练兵、人人提高。

过程性。提升教师能力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练兵要注重过程的针对性和连续性,使练兵的成效体现在课堂教学中,落实到每位学生的身上。

操作性。要立足于课堂、立足于教师、立足于现有条件,贴近教师岗位能力需要与课堂教学需求,针对不同教师提出不同的内容与要求,助推师生共同成长。

(三)目标任务。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以教学“五环节”和“五个100%”教育目标为抓手,切实抓好教师教学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训练,建立健全练兵考评办法,督促任课教师自觉提升驾驭教材和课堂教学能力,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解决好“教对与教会”的问题,逐步解决“上不了课、上不好课”的问题。2018年力争基本消除上不了课的现象,使胜任教学岗位教师达到80%以上,培养拉萨市首批教学能手100名,评选出拉萨市骨干教师200名、学科带头人80名,在全区教师大练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到2020年,能够胜任教学岗位教师达到90%以上,“上不好课”的现象得到根除,培养拉萨市教学能手800名,评选出拉萨市骨干教师50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力争具有自治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名优教师达到800名以上。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在编专任教师,辖区民办教师自愿参与,市师专、一职、二职自愿参与。

三、活动内容

1.基本技能:主要包括课堂板书、课堂笔记和课堂用语(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和简笔画)的规范使用,以及幼儿、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科目教具的使用和示范、操作技能。

2.课堂教学主要指教学“五环节”(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教学测评)的综合施教能力。涵盖课程标准理解与运用、学科知识的掌握与拓展、学科特色基本功、教学问题探索、教学设计能力、课堂驾驭能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能力、德育渗透及心理健康指导能力、教学反思能力、作业批阅能力、试题命制能力、学法指导能力。

3.教学研究:主要包括听课、说课、评课,以及课题研究和“传帮带”作用的发挥。涉及有教学示范能力、教学评价与指导能力、教研活动的组织能力、专业引领能力、政策的解读能力、现实问题的洞察与破解能力、教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研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教研成果材料的撰写。

4.班级管理:主要包括熟悉班级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设置与组织班级目标、队伍、秩序、活动,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生活技能等方面教育指导,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形成良好班级文化和班风,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四、活动安排

按照“以练带训”和突出“实战、实效、实用”特点围绕“学习规范、活动体验、成效检验”3项中心活动,由学校、县(区)和市级三个层级负责组织实施。

1.学校练兵。教师岗位技能练兵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教师练兵个人登记表(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成长简历、练兵内容、练兵过程、考核结果、练兵鉴定等)。大练兵可作为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各学校根据区市公布的大练兵基本内容和活动形式,立足课堂教学,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校本教研,将练兵贯穿于课前、课中、课后,形成每学期不少于50学时的练兵方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验活动展示练兵成果,发现教师在岗位练兵中单项能力存在的不足,并督促改进。

2.县级竞赛。各县(区)教育局,在辖区校级练兵活动基础上,按各学科教师30%的比例(不足4人的学科按1人上报)作为参与对象,统筹组织实施本级教师岗位技能练兵,并根据教师的评比结果,对出色的教师及学校进行表彰。

3.市级展示。市教育局依据县(区)、校两级练兵进展,统筹组织市级练兵成果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县(区)进行表彰。各县(区)按照本级参与教师总人数的10%上报参练对象。参加市级展示的任课教师课时量或工作量不得低于同校平均水平。

五、活动步骤

(一)制定方案。市教育局于4月5日前完成制定《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相关子项目方案,同时出台子项目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在4月10日前制定相应的练兵方案,于4月15日前逐级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组织实施。市、县(区)、学校要按照既定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学习规范、活动体验、成效检验”3大中心活动贯穿于大练兵全程中,切实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进展到位。2018年春季学期教师岗位技能练兵以落实《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学环节的指导意见(试行)》《拉萨市中小学教学“五环节”实施细则》为重点,通过自主学习、专题培训、赛课、知识竞赛、评选教学能手和作品展示等行动,达到全面提升教师对“五环节”及课堂教学基本技能掌握力的目的。

(三)总结深化。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以周、月、季度,以及学期和学年为时段单位,有效串联好各阶段工作,结合练兵情况做好阶段性总结,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按照时间点做好相关资料文件的统计、归档和上报工作,对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落实,不断完善练兵活动机制,使拉萨市中小学教师岗位技能练兵活动规范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各县(区)、一职、二职、市直各校、市局相关科室要以周为节点,向市局教师岗位技能大练兵办公室上报练兵进展情况。

六、结果运用

1.大练兵既要体现提升技能评选教学能手、转化教学生手目的,也要实现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对教学能力低、练兵不合格的教师,要采取警示教育,待培训或转岗,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执教,坚决执行“不合格教师不能上讲台”的教学岗位评聘机制;对师德差、责任心弱,要采取高职低聘、合理分流、甚至退出。

2.岗位技能大练兵作为校本研训和县(区)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可折算培训学时记录在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中。

3.上报市教育局展示的论文或课题,经评委会审定,可认定市级论文或课题,优秀作品将在《拉萨教育》或推荐上级教育刊物发表。

4.岗位技能练兵结果将作为认定各级教学能手和名优教师等荣誉的重要参考依据。

5.通过练兵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公开遴选一批教学能手,于参评上一级评选活动前产生名单。

6.市级岗位技能练兵结果作为推荐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级相关业务评比的主要依据,获优秀成果的个人按分配名额直接推荐。

7.大练兵情况作为考核县(区)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市年度教育教学质量奖体系指标。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区)、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岗位技能大练兵对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确保全员知晓。要全面统筹本地区、本学校的大练兵活动,确保练兵实效。市师专、一职和二职结合学校特点,可参照本方案与全市同步练兵。

2.制定规划,分层推进。各县(区)、学校和市教育局项目牵头科室要根据方案,制定本县(区)、本学校和本科室的规划,落实到人员和日程,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过程、有反馈”。

3.公正公开,以练促训。各级练兵组织单位要科学制定评比细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练兵,检验和评价全员大练兵的效果,展示优秀教师风采,推进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实施。在评比中,评判人员要优中选优,既要考虑专业素质、更要考虑思想素质。在成绩的汇总环节尽量使用信息技术,减少人为因素。有条件的单位要在评比现场加装监控设备,实时采集现场的图像、声音,监控进程,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4.强化监督,做好保障。实施单位要为练兵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正确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大练兵,配套健全监督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练兵的动态分析和跟踪监控,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到位,坚决防止拉关系、走后门或借机敛财、公报私仇。要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到位,特别是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的申诉、信访,坚决杜绝因大练兵发生安全事故。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通过抽查资料、实地督导、教师座谈、查验评价结果等方式,对大练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练兵不走过场、出成效。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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