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办法(2017—2020 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充分认识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
2014—2016 年,通过实施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市基本建立了以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畅通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受特殊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制约,我市特殊教育依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教育资源不足,残疾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较低,学前、高中特殊教育处于起步阶段,保障水平、医教质量、教师专业化程度和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有待提高。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富裕拉萨、和谐拉萨、幸福拉萨、文明拉萨、美丽拉萨的必然要求,是满足残疾人受教育需求、巩固一期成果、破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瓶颈问题、补短板、提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以教脱贫、实现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为宗旨,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以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总量为抓手,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保障,“特教特办”,攻坚克难,持续推进我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大幅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教特教相结合,推进融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根据残疾学生的类别和程度,因人制宜,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特殊教育方式。建立普特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相互支撑的发展机制,推进融合教育。
2.坚持因材施教,立德树人。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增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基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特殊教育全过程,培养造就身残志坚,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的爱党爱国青年。
3.坚持创新思路,改革发展。立足我市市情,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坚持“特教特办”,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措施,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发展体制机制。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大政府对特殊教育的统筹力度,最大限度的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为残疾儿童服务。
三、发展目标
逐步健全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一支政治过硬、数量满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全市特殊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市特校龙头骨干带动作用进一步彰显,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6%以上,其它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针对我市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尽早开设特校高中部,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注重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重点提高学生的生活技能和就业能力。
(二)健全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广泛覆盖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在职务(职称)评聘、优秀教师表彰等方面适度倾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足额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特殊教育“三包”和免费教育政策,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落实国家盲、聋和培智三类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特色课程建设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支持校本教材开发,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
五、措施办法
(一)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1.建立数据库,合理安置。2018年上半年,以县(区)为单位,由教育部门牵头,残联、民政等部门协同,分门别类,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建立基础数据库,每年动态更新,部门共享。通过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妥善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问题。从2018年起,把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措施,督导支持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招收中重度、多重残疾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探索举办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班(部),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
3.全面推进随班就读。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体系,以县(区)为单位统筹规划,重点在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资源教室。依托县(区)全纳教育示范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建设县(区)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加强对本辖区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依托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办好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
4.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牵头,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联合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专业力量,采取送教进家庭、进社区、进福利机构等方式,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逐步扩大送教覆盖面,加大对偏远农牧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力度。
(二)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各县区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支持辖区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学前部或开办幼儿班。支持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加强对 0—6 岁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2.积极开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到2020年前,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残疾人高中部(班),填补西藏无残疾人高中班的空白。秉承“职业教育是残疾学生的第二生命”的原则,高度重视残疾学生职业教育,每年下拨一定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给予保障,对接市场需求,支持校企合作、特校职教专业与二职合作办学,办好骨干特色专业,建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定期邀请校外专家为职教学生开展就业辅导及生涯规划活动,重点培养残疾学生的生活技能和就业能力。
(三)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1.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有效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市、县(区)政府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足额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特殊教育专业补助、学生交通补助、教育“三包”政策及免费教育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全面落实特教学生资助政策并逐步加大力度,切实保障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
2.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建1栋培智楼,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全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大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力度,实现有随班就读的学校全覆盖,促进教育与康复有机结合。
3.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构建多部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进行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完善教育安置办法。支持拉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全市乃至全区提供特殊教育、全纳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市、县级教研机构逐步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开展信息收集、政策宣讲、上门劝学、社会活动。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足特教师资。通过公开招录、人才引进、普通教师转入等渠道补充殊教育教师,逐步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康复技能的特教人才。按照师生比 1:3 的标准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编制,逐步配齐配足,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基本满足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教师需求。
2.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持续实施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教津贴政策。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务(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拓宽晋升渠道;落实好《西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藏人社厅发〔2016〕44 号),职称评聘中教学工作量、教学科研及业绩、轮岗交流等要求特殊教育教师适度放宽。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工作量核定、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以及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3.提升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狠抓师德建设,持续实施“特教六心”(爱心、信心、恒心、耐心、精心、倾心)教育。注重教师内涵发展,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通过“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支持特教管理人员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和参加交流活动,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活动,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组织特校开展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特教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教研能力与学科素养,着力增强教师和教研人员对课堂钻研、评价和指导能力,提高他们的特殊教育专业综合素质,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学习新理念、转变观念、更新方法,在特殊教育“医教结合”与“全纳教育”的背景下,让广大教师成为乐于奉献、勤于思考、与时俱进的新型特殊教育教师和胜任职业技能与学科教学的“双师型”教师。实施特教名师骨干培养工程,逐步培养校、市、自治区级学科骨干教师,发挥名师骨干的引领辐射作用。
(五)扎实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按照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2016年版),加强学前、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开发本土课程资源。研制多重残疾、孤独症等学生的课程指南。组织实施新课标新教材的全员培训。
开发培智校本教材、编撰聋儿语言训练册,启动藏盲文简化研发课题,推行走班选课制,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探索实施“医教结合+康复教学”模式。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试行聋生盲生同步中考,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组建格桑花艺术队等社团组织,举办各类兴趣班,重视残疾学生艺体特长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特殊教育课题研究,到2020年,力争申报结题5个市级以上特教课题。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特校、各县(区)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本校本地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制定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细则。各县(区)要把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加强部门协作,落实条件保障,确保相关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特校、各县(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于2018年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的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计划的实施,各部门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着力破解长期制约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探索学校、医院、康复机构之间人才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市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平台、短信等手段,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拉萨市适时组织特殊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对行动计划目标、项目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和实施效果的跟踪与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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