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教育局召开“阳光招生”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部署会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根据市教育局总体安排,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向宗主持会议,安排部署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系列工作。
按照《2024年西藏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向宗同志重点对“阳光招生”、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并强调招生入学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发展稳定,一要全面做好“阳光招生”各项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化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强化招生入学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学前教育招生要坚持“能招尽招”,义务教育要做到“应招尽招”,普通高中阶段招生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十项严禁”规定,认真开展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工作,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整治招生违规收费问题。二要系统谋划好“规范管理年”行动: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为契机,认真对标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以基础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以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十二项“严禁”为标尺,加强对全体教职工规范办学要求的学习教育与培训,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办学,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这条主线,守住安全管理、规范办学两条红线,提升学校办学规范化水平。
各县(区)分管教育副县(区)长、教育局局长,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市直学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