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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09:58
来源:拉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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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对《拉萨市大数据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年购买服务形式,覆盖家校社(学生、教师、家长)心理评估及数据分析、标准化培训及项目支持、报告撰写;普测后教师访谈定级专项能力培训;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积极心理学课程开设;向家长、学校等群体制定常见心理问题操作指南及心理健康“服务包”;示范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指导心理健康专项工作办公室工作体系搭建,培训及研讨等.

二、比选方式

结合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分标准附后,如有意见建议,请在文件收到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资质(需提供备案情况表);

(七)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四、比选材料递交时间

(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32618:00,如逾期未上报比选资料,将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材料数量: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一份。

(三)递交地点:拉萨市教育局(林聚路20号)办公楼301

联系电话:08916130132

附件:1.参选须知

      2.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拉萨市教育局

2024319

附件1参选须知

1.参选人合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1.3非联合体参选

2.参选规定

2.1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参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不退还。

2.2比选人不对未中选情况作任何解释。

2.3参选人应认真检查比选资料是否完整,若存在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2.4参选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及参与比选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参选人独立承担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的所有费用。

3.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1.按照比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密封后提交。(比选资料上需加盖公章)

3.2.具体内容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准备。

4.中选人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结合项目参数编制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附件2

序号

条款

分值

评审因素

评分

1

代理机构人员力量

25

公司具备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颁发的代理机构执业人员证书5名,得17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加2分,最高得8分(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

2

代理机构业绩

30

提供202111日至今有类似招标代理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3,最高得30分(须已完成的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注:附中标通知书图片或中标公示截图、政府采购代理合同,否则不得分)

3

招标代理方案及内控管理

20

招标代理方案:内部制度建设、招标流程清晰,内控管理办法合理,内控应急措施有效,保密措施,投诉质疑处理等内容完善,其中需呈现必要的声明、承诺书,经比选小组比较,优秀的得20-18分,良好的得17-15分,中等的得14-12分,一般的得11-9分,差的得8-6分,较差的得5-0分。参选公司近三年受到投诉质疑处理的(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一个扣3分,两个扣9分,最高扣9分。

4

法律顾问

10

有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一名律师资格证书得10分,最高得10分(提供社保证明)。

5

场地条件

15

1.提供办公室、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档案室,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10分;

2.提供公司的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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