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第十一届 第六次
116-078号
江村
拉萨市教育局
A类
书面、线上
保护和传承藏语言文化的提案
一、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各中小学全面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民族语文。根据《西藏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要求,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均开足开齐藏语文课程,并根据课程类别,设置了藏文班和汉文班。藏语文成绩全面纳入小考、中考和高考总分。
二、因内地西藏班(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经与自治区教育厅内学办对接了解,内地西藏班(校)与在藏学校同样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民族语文,坚持“全科教学、全科学习、全科开考”。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891-6929524。
拉萨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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