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第十二届 第四次
124-021号
米玛拉姆
拉萨市教育局
A类
书面、线上
关于盲生就读内地学校享受内地西藏班同等待遇的问题(纳入“三包”范围)的提案
一、享受内地西藏班同等待遇问题
1984年,针对西藏教育落后、人才匮乏的状况,党中央作出了“在内地创建西藏学校和举办西藏班”的重大战略决策。西藏班开办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办班省市党委、政府把办好西藏班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按属地管理原则,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采取“特事特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创造良好办学条件、解决学习生活经费、配好配强教师队伍等全方位保障措施,为西藏班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确保西藏班学生健康成才。目前,教育部方面对于开办西藏班方面态度明确,确定不在全国范围内再开办任何形式的民族班。西藏班相关待遇涉及教育部方面的经费支持和其他办班省市的地方经费支持,不在目前西藏班办班序列内的学校无法实现享受西藏班同等待遇的目标。
二、纳入“三包”范围问题
根据《西藏自治区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和中小学“三包”经费及助学金管理办法》(藏财教字〔2011〕64号)文件规定,“三包”政策为西藏自治区区内资助政策,无法实现为兰州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贵州盛华职业技术学院等类似的区外学校学生给予“三包”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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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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