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无障碍  

关于印发《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示范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12:19
来源:拉萨市教育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各县()教育局,柳梧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中学,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拉萨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根据《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验收标准(试行)》,结合拉萨实际,我局制定了《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示范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鲁义勇,  联系电话:18889008520

拉萨市教育局

2024312

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强国、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要求,紧扣“数字西藏”、“数字拉萨”目标任务,推动拉萨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验收标准(试行)》,结合拉萨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为每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激发兴趣为途径,以数据驱动大规模因材施教为指引,立足于信息时代人才培养需求,推动拉萨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创建目标

通过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在全市率先建成一批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新型学校。促进教育信息化从技术驱动向育人为本转变,从碎片化建设向系统推进转变,从脉冲式应用向常态化应用转变。探索新时代中小学教育的发展路径和有效策略,推动中小学创新发展,推动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建构形成。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科技赋能,在新时代人才培养体系与数字化教育背景下,推动融合育人向高质量方向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学生在全面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

(二)坚持整校推进。以面向师生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为理念,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推进学校的整体变革与创新发展为目标,制定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创建智能学习空间,提供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为学生提供个性、优质、多样的学习体验环境,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三)坚持常态发展。立足学校自身办学理念、文化积淀、区域特征、师生特点以及办学资源等因素,建立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常态发展机制,形成具有各校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使学校发展融入教育革新和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发展过程中。

(四)坚持点面结合。发动全市中小学以示范校创建工作为契机,深入思考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学校改革发展路径,在示范校创建探索取得局部突破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共享的改革成果,注重先进教育理念和技术的辐射推广,提高全市中小学校信息化整体水平。

四、创建计划

拉萨市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及示范县(区)的创建周期原则上定为3年,并分为两个批次实施,依据《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验收评估标准》示范校总分值需达到85分及以上。全市计划从2024年和2025年在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验收中被评定为“优秀学校”等级的学校中培育创建16所示范学校,具体包括2所普通高中、4所初级中学和10所小学。西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21+21”示范校(包括拉萨北京实验中学、拉萨江苏实验中学、拉萨市第一初级中学、拉萨市实验小学)将不再重复评定为市级示范校;“互联网+教育”国家级示范区不重复创建市级示范县(区)。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校创建

第一阶段:培育阶段(第一批20243月至20247月;第二批20253月至20257月)

各县(区)教育局根据《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验收标准(试行)》,在自评“达标”的学校中进行遴选。遴选出的学校需充分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海量优质的教学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在备课、授课、教研、质量监测和学生学习等教学场景中发挥创新性和特色优势。这些创新和特色应有助于推动学校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教学研究、学生发展以及教育优质均衡和教育治理等方面的进步。同时,这些创新和特色还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治理能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以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这一阶段,遴选出的学校还需对口帮扶2-3所薄弱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在此基础上对照《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验收评估标准》(见附件)组织开展示范校培育工作。

第二阶段:评估阶段(第一批202411月至202412月;第二批202511月至202512月)

在县(区)教育局培育的基础上,在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验收中被评定为“优秀学校”等级的学校,市教育局根据《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验收评估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对创建发展计划合理、基础良好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师资培养、资源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积极调动教育领域、技术领域的优质资源,进一步推动示范校开展全面建设,推动示范校在治理优化、教学变革、课程建设等特色发展方向进行深度的应用与研究,形成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学校管理体系、教学模式和家校协作机制,促进师生数字素养、学校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第三阶段:示范引领阶段(第一批20253月至202512月;第二批20263月至202612月)

对认定为“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的学校进行授牌,对先进经验和改革成效显著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从基础环境、管理机制、师资培养、资源建设、教学应用、学习评价、家校协作等方面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可复制推广的新型学校创建发展策略和路径,引领全市同类学校的建设与探索,为区域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发展提供新思路与新模式。

(二)示范县(区)创建

2025年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数字校园整体评估验收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对照《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验收评估标准》进行自评,所辖各中小学得分均达到70分及以上后,县(区)教育局向拉萨市教育局提交“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县(区)”认定申请。拉萨市教育局将负责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审核与评定,评定为“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县(区)”的单位,市教育局将正式发文予以公布,并举行授牌仪式,以表彰其在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方面的先进示范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普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员:张 耿 蓉局电化教育馆馆长

            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尼玛卓玛局教研所所长

        拉巴琼达局安卫办主任

        张 丽 萍局师资科科长

            局督导室主任

            局计财科副科长  

        庞 亮 亮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电教馆。陈渠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耿蓉同志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二)做好发展规划。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学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分管部门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整合部门职能形成合力,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本区域、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为区域内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要统筹规划本区域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属地原则将示范校创建推进的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按时按需给予充分保障。同时,要充分利用教育援藏、西藏江长州专家团队等资源,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加大指导力度,及时培育、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是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调研,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要统筹管理团队、专任教师、技术人员等形成合力,明确各自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做好资料积累和过程管理。同时,须积极承担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示范引领任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推广。

附件:

附件1:拉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验收评估标准

附件2:“西藏江长州专家指导团队”拉萨市成员名单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